“中國汝州創星國際物流港”招商引資項目被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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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汝州創星國際物流港施工現場
貼在施工圍墻外的宣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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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用地蓋起商品房
2011年12月15日,記者來到位于河南省汝州市東環路與南環路交會處建筑工地現場,遠遠望去,塔吊高懸,人頭攢動,一派緊張的施工場面。長長的圍墻上一張張當地領導的大幅照片依次排列開來,在冬季的寒風里依然彰顯著奠基儀式的隆重與熱烈。透過圍墻,但見一幢幢商住樓拔地而起,布局緊湊,錯落有致。雖是嚴冬時節,建筑工人們仍然忙碌著。
圖為世紀星港項目部展廳內沙盤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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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號稱物流港的項目,如今卻變身成為記者眼前的一棟棟商品住宅樓,全然沒有“中國汝州創星國際物流港”項目中所描述的四大功能區、四大專業園以及大型的國際標準庫的影子。
在“物流港”項目部,記者以買房者的身份進行了咨詢。圍繞著沙盤模型,銷售人員向記者介紹說:在建的這22棟商住樓,一層是4.5米高的大型商鋪,二層以上的這5層全是50年產權的商住用房。從二層開始建成空中花園加高地面,這樣把營業和居住上下分開。下邊是紅紅火火的商貿,而上面是安安靜靜的生活。
記者問起“物流港”能否建筑商業用房時,銷售人員介紹說,大型物流港是做生意的地方,做生意就需要住房,現在建的這22棟商住公寓就是為生意人提供一個住宿的地方,屬于物流港的配套,現在銷售的就是底層的商業用房和上面的商住用房。
記者問到價位時,銷售人員說還沒有正式確定,要先登記,等價格確定后會逐人通知。在服務臺上,擺放著一份購房登記表,記錄的是12月14日的登記情況。登記表上依次填寫的是姓名、地址、手機號碼、商鋪或者居住,共有8個人的記錄。記者暗自記下了一位標注為“居住”的汝州本地王姓登記者的手機號碼,走出銷售中心打過去,對方回答說購買的是住房,銷售人員也沒告知具體價位,只是讓留下聯系方式說待價格出臺后電話通知前來選購。
記者亮明身份,對項目部負責人進行了采訪。這位負責人強調說:我們和房地產沒有任何關系。他解釋說,建造這個創星國際物流港,打造的是進口商品集散地。做的是工業項目,是訂單式貿易。土地證上批的是倉儲、工業、酒店、娛樂、商務辦公等項目,根本沒有房產開發這一項。
當記者問:“眼前工地上蓋著的不正是商品住宅嗎?”這位負責人說:“來這里做生意的都是外地人,難道讓他們去住酒店嗎?所以這22棟建筑樓房全是商住房。”
圖為用地審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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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質華麗轉身
據記者了解,倉儲用地是指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地方的儲備、中轉、外貿、供應等各種倉庫、油庫、材料堆場及其附屬設備等用地。工業用地指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及其附屬設施等用地,包括專用的鐵路、碼頭和道路等用地。在“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的大背景下,加強和規范物流用地管理,以節約集約用地支持保障和服務于物流業發展,就成為當前土地管理面臨的一個現實課題。
然而,已經開始銷售的汝州市“創星國際物流港”的一棟棟商住樓卻明白地告訴人們:這是一塊商業用地,或者說更是一塊住宅用地。
打開中國汝州政務網,在政務公開的“實施項目”一欄里,發布于2009年5月8日的兩篇文章記載了這個“物流港”項目:一篇是《大項目領跑汝州經濟大發展》,文中有“伴著三月的春風,投資3億澳元的創世倉儲物流中心在我市悄然落戶。這是澳門和汝州合資建設的大型綜合性商貿中心,也是我市38個投資超億元項目之一”這樣一段文字;另一篇是《豫澳倉儲物流中心總投資預計3.2億元》,文中提到:“豫澳倉儲物流中心項目由澳門創世集團有限公司、澳門德昌洋行有限公司、河南步步高鞋業有限公司共同投資建設,總投資預計3.2億元。建成后,將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第三產業的繁榮以及解決就業問題產生積極重大的影響。”在這篇文章里,河南步步高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孟武對這個“豫澳倉儲物流中心”的定位是“集倉儲物流、會展、加工、商貿、休閑娛樂等為一體的大型商會中心”。
從落戶時的“創世倉儲物流中心”到投資時的“豫澳倉儲物流中心”再到現在正大建商住樓的“創星國際物流港”,這個由澳中三方投資的政府招商引資項目在一年多的時間里就完成了由倉儲用地到工業用地再到商業用地乃至居住用地的四級跳。
那么,“中國汝州創星國際物流港”是如何實現這四級跳的呢?
記者帶著疑問,來到汝州市國土局。當記者問起“創星國際物流港”的審批項目時,辦公室主任張宏成(音)不假思索地對記者說:“現在批地都不帶項目。”
記者提出要看一看“創星國際物流港”的相關審批手續時,張主任解釋說,負責用地審批的王永亮局長出去了,一時聯系不上。
記者隨后來到汝州市建設局牛應軍局長的辦公室,牛局長明確告訴記者說:“創星國際物流港”的用地性質是工業用地,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是在汝州地稅局管理一股股長張曉剛的辦公室里,記者看到了“創星國際物流港”的繳費記錄,用地性質一欄里分明寫著:倉儲用地。
早在2006年8月31日,《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工業用地必須采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其出讓價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價標準。同年12月國土資源部下發的《關于發布實施“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通知》中規定:今后出讓工業用地時不再采用協議方式,而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
不知是“中國汝州創星國際物流港”不知不覺之中就完成了招、拍、掛的手續,還是政府相關部門在不明不白之間就大開了土地審批的綠燈?記者就此問題求證汝州市國土局辦公室張主任時,張主任始終沒有給記者一個明確的答復。
圖為懸掛在世紀星港項目部展廳內宣傳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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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下發停工通知難執行
在汝州市建設局,牛應軍局長告訴記者說:“創星國際物流港”在施工建筑過程中,涉及到工業用地變成商業用地的性質問題,城建局開出了停工處罰通知;今年10月份左右接到群眾舉報說“創星國際物流港”在賣房子,城建局經過調查向市里遞交了處罰報告,但至今還沒有得到批復。目前,市領導對此非常重視,已經成立了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估計結果很快就要出來了。
聯合調查組組長是汝州市政府楊秘書長。記者來到楊秘書長的辦公室,見到了這位聯合調查組的負責人。
“如果不是媒體登載和群眾反映,我們也不會成立聯合調查組。”和媒體打交道多年的楊秘書長開門見山地說,“是正式采訪還是了解情況?”
“當然是正式采訪。”
“作為聯合調查組組長,如果是了解情況我們可以聊聊;如果是正式采訪,要通過新聞發言人。我還要向領導請示匯報一下。”
記者給楊秘書長列出了所要采訪的幾個問題:“創星國際物流港”的用地審批、建設規劃以及銷售許可等手續是否完備?市政府對這個招商引資項目有什么承諾?批的是倉儲用地,為什么蓋的是商品房?工業用地價格和商業用地價格的差別在汝州有多大?現在已經成為了銷售事實,有關部門為什么沒有介入和制止?“創星國際物流港”使用汝州市四大班子領導高調出席奠基儀式的大幅圖片,是否可以視為是對其的一種特殊保護?
直到記者離開汝州趕往鄭州的時候,楊秘書長也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復。
在鄭州,記者和“創星國際物流港”的澳方代表、本項目的運營總監高總見了面。高總明確表示,一個項目建設完完全全按照規劃來建并且一點兒也不變是不可能的。高總強調說,我們和政府簽的合同,建設項目包括辦公、商業、娛樂、餐飲、商店等等。政府要求我們整改我們就整改,現在政府沒有要求我們,我們就不能停止建設的步伐。對于汝州市成立聯合調查組一事,高總表示并沒有聽說。
記者問到“創星國際物流港”項目性質問題,高總明確說是“倉儲物流基地”。
既然是“倉儲物流基地”,那么,在這塊土地上正在建設的22棟商住房又該做何解釋呢?
不知作為調查組組長的楊秘書長是否能夠調查清楚,給媒體和百姓一個滿意的答案?
作為一個常年在外的游子,去年過年回家看到東關要建物流港,無比的激動(自己學的就是這個專業,希望可以為家鄉做出自己的貢獻),但是今日則聽到了這個新聞,讓我很是震驚啊,希望汝州的同胞頂起來,引資是為了發展地方的,不是為了那些賺黑錢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