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戲曲類本科專業(以下簡稱戲曲類專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戲曲類專業招生工作實際,戲曲類專業招生考試采取省際聯考的形式舉行。經普通高校戲曲類專業招生省際聯考工作協調小組商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5年,戲曲類本科專業招生高校有:中央戲劇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內蒙古藝術學院、沈陽師范大學、吉林藝術學院、上海戲劇學院、浙江音樂學院、河南大學、山東藝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蘭州文理學院。(排序按院校招生代碼順序)
各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謹規范制定本校戲曲類專業招生簡章,內容包括高校基本信息(全稱、層次、辦學類型等)、年度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錄取規則(含同等分數考生錄取辦法)、錄取結果公示辦法、咨詢聯系方式等。招生簡章經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后,適時向社會公布。
1.報名條件。符合生源所在省(區、市)2025年高考報名條件且具有一定戲曲藝術基礎者均可報名。
2.文化考試報名。報考戲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辦法與普通類考生相同。
3.專業考試報名。按生源所在省(區、市)要求選擇“戲曲類”專業完成高考報名并繳納高考報名費后,根據所報考專業(劇種),按相應組考高校要求完成戲曲類省際聯考的專業考試報名并繳納專業考試報名費。
4.根據戲曲類專業招生院校招收劇種情況,相關專業(劇種)考試考點如下。
中央戲劇學院:表演(戲曲表演)-北京曲劇。
中國戲曲學院: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作曲),表演(戲曲形體),表演(戲曲表演)-京劇、昆曲、廬劇、越調、潮劇,音樂表演(戲曲音樂)-京劇、昆曲。
內蒙古藝術學院:表演(戲曲表演)-二人臺表演。
吉林藝術學院:表演(戲曲表演)-吉劇、音樂表演(戲曲音樂)-吉劇。
浙江音樂學院:表演(戲曲表演)-越劇、音樂表演(戲曲音樂)-越劇。
河南大學:表演(戲曲表演)-豫劇、音樂表演(戲曲音樂)-豫劇。
蘭州文理學院:表演(戲曲表演)-秦腔、隴劇、音樂表演(戲曲音樂)-秦腔、隴劇。
參與省際聯考的戲曲類本科專業,不編制分省計劃。各專業(劇種)詳細招生計劃見相關招生高校招生簡章。
戲曲類專業考試由組考高校牽頭,會同相關招生高校共同組織實施,考試成績作為戲曲類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戲曲類專業實行省際聯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組織其他考試。未參加省際聯考的考生,不能參加戲曲類專業招生錄取。
(一)專業范圍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實行省際聯考的戲曲類本科專業包括音樂表演(戲曲音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表演(戲曲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等。允許考生兼考不同專業或劇種方向。
(二)考試(評分)時間
2025年省際聯考(評分)時間原則上安排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之間,各專業(劇種)具體考試時間以組考高校公布為準。請考生注意相關信息發布,并按照要求完成戲曲類專業考試。
(三)考試要求
各專業(劇種)的科目和分值、內容和形式、考試要求、考查范圍等具體信息詳見戲曲類本科招生專業與省際聯考科類對應關系表和戲曲類本科專業考試說明(見附件)。各專業(劇種)考試指南詳見各組考高校招生公告。
(四)成績發布與復核
組考高校負責發布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專業合格線及成績查詢方式詳見組考高校通知。
聯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異議,須在規定時間內,由考生本人向組考高校提出申請,組考高校按程序進行復核后及時反饋。成績復核內容包括:考生試卷或考試信息是否與本人信息一致,是否漏評、漏統(登),各科目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不提供考生查卷(視頻)服務。
參加戲曲類專業省際聯考的考生應根據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規定填報志愿,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相關高校戲曲類專業志愿。
戲曲類專業錄取原則為: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規定要求的基礎上,依據考生省際聯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在戲曲類專業省際聯考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認定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高職(專科)相關戲曲類專業招生工作可參照執行,具體辦法由各省(區、市)制訂。
附件:
1.普通高等學校戲曲類本科招生專業與省際聯考科類對應關系一覽表
2.普通高等學校戲曲類本科專業省際聯考考試說明
普通高校戲曲類專業招生省際聯考工作協調小組
(北京教育考試院代章)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