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組轉交的濫伐林木違法線索太及時了!多虧了巡察組!這起性質嚴重的涉嫌濫伐林木刑事案件才能這么快就被破獲!真心感謝巡察組的巡察守護,我們汝州的綠水青山才會更加枝繁葉茂、郁郁蔥蔥!”7月10日上午,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任高峰專程到市委第七巡察組駐地向巡察組致謝,并感慨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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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6月上旬汝州市委第七巡察組進駐市林業局開展常規巡察以來,巡察組除關注林業局植樹造林、森林防火等重點業務落實情況之外,還將濫(盜)伐林木、毀林毀綠違法行為打擊處罰情況做為巡察重點,著力聚焦涉林刑事(行政)案件處理不及時、處罰不到位等問題。
6月30日,巡察舉報箱里收集到的一張僅有20余字的匿名小紙條引起了巡察組負責人的注意:“蟒川鎮騰店村某處有樹木被違法采伐,要求予以查處”。 這么少的信息,反映情況到底屬實不屬實?問題嚴重不嚴重?本著對國家集體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巡察組立即安排人員到反映問題現場初步核實,經現場核查,確實發現有大片楊樹林被砍伐。巡察組立即將此線索轉交市林業局黨組,并督促要求限期處理。市林業局黨組接到巡察組轉交案件線索后高度重視,當即召集林政科、執法隊及林業工程技術人員予以研判,在確認案件線索真實有效后,立即指派執法隊及林業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勘察處理,并迅速鎖定違法行為人。
經查,違法行為人潘某某于近期,以8000元價格購買了滕店村問題反映地數十棵楊樹,后在沒有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將所購林木予以采伐。經林業工程技術人員現場勘查,潘某某共采伐楊樹43株,采伐現場地類屬于林地范圍,立木蓄積17.2729立方米,已涉嫌構成濫伐林木刑事犯罪。
7月10日,汝州市林業局依照《河南省林業局、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河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林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試行)>的通知》(豫林辦【2022】108號)文件規定,已將該案件依法移交汝州市公安局辦理,目前該案件汝州市公安局正在繼續偵辦中。
“巡察就是要站穩人民立場,汝州的綠水青山屬于全體汝州人民,容不得任何人去肆意毀壞和踐踏!市委第七巡察組組長李俊濤說。(市委巡察辦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