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萬元(含)的先心病患兒,每人資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萬元(不含)至1.5萬元(含)的先心病患兒,每人資助1萬元;
3.家庭自付1.5萬元(不含)至2萬元(含)的先心病患兒,每人資助1.5萬元;
4.家庭自付2萬元(不含)至3萬元(含)的先心病患兒,每人資助2萬元;
5.家庭自付3萬元(不含)以上的先心病患兒,每人資助3萬元。
注意事項:
項目資助最低標準為5千元,經基本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綜合報銷后,低于最低標準的家庭自付部分將不予資助;
患有復雜先心病需多次手術、且已獲得過一次項目資助的患兒,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術、提報相關資助材料,可予補充資助。最高資助金額累計不超過3萬元。
資助有效期為3個月,請合理安排資料提交時間。
對已獲得資助的患兒(救助資金未達到最高3萬的限額),如后續還需實施手術,在提交補充資助申請通過后,不需等待評審,手術后將根據所產生的手術自費部分進行補充資助(累計總金額不超過3萬)。
03
申請資料
1.填寫完整的《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大病兒童救助項目”先心病兒童資助申請表》。資助申請表可前往汝州市紅十會進行領取,地址:汝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祥云路與禹錫路交叉口華予酒店西隔壁)四樓423室,聯系電話:0375-6055100;
2.申請患兒的戶口簿本人頁復印件;
3.申請患兒法定監護人雙方的戶口薄本人頁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患兒心臟超聲檢查報告單原件或復印件。
注意事項: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資助申請須由患兒法定監護人手寫簽字確認;
戶口簿如無法證實監護關系,須提供患兒出生證明復印件或相關部門開具的監護關系證明原件;
資助有效期為3個月,請合理安排資料提交時間。
基金遵循戶籍所在地申請原則,即患兒監護人向患兒戶籍所在地的縣級紅十字會提交申請。
申請表的遞交不代表可以獲得救助,申請材料一經遞交不予退回。申請表由申請人法定監護人負責填表并保證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對申報資料中出現的隱瞞、虛假、偽造等行為,一經發現將不予救助;如已獲救助,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保留依法追索救助款的權利。
04
審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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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合力救助這些先心病患兒,傳遞愛和幸福,讓孩子們重獲健康,凝聚推動紅十字事業發展的強大正能量,普及惠及更多的群眾,溫暖千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