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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養老金稅收優惠政策確定了!
9月27日晚,央視《新聞聯播》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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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所得稅優惠:對繳費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征稅,領取收入實際稅負由7.5%降為3%。
業內專家表示,這意味著個人養老金制度迎來稅收政策利好。無論是每年12000元的稅前扣除,還是投資收益暫不征稅,以及稅負大幅下降,都將激勵更多居民參加個人養老金,擴大第三支柱覆蓋面,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
據澎湃新聞27日報道,湖南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精算研究所所長張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繳費者領取時的實際稅負從7.5%降到3%,這個很可觀,這對未來養老方面的負擔會減輕很多,而且給予了很多的優惠,這一點還是挺不錯的。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石曉軍也向記者表示,這次的稅收優惠力度還是蠻大的,因為3%相當于是工資范圍在5000至8000元的個稅稅率。個人養老金制度需要不斷探索、完善的過程,稅收的優惠力度如何也是近段時間學界和業界關注度最高的一個方面,對領取收入實際稅負的大幅降低,對個人養老金的發展首先會是一個很有力的激勵。
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
簡單來說,既參加社保又參加了個人養老金制度的人,在將來達到退休年齡后,可以同時領取社保的退休金和個人養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推出的稅延養老險試點政策規定,投保繳費稅前扣除限額按月收入的6%和1000元(或年收入的6%和1.2萬元)孰低確定,繳費期間資收益暫不征稅,領取時再繳納相當于7.5%的稅款。但就各界人士的反饋來看,稅延養老險的優惠力度依然不夠。